摘要:本发明涉及数字电视技术。本发明解决了现有数字电视广告业务订购方法整体流程耗时较长且相对复杂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数字电视广告业务订购方法,其技术方案可概括为:由广告订户根据现有数字电视网络播出状况、详细的广告播出清单、收费情况自行编辑广告内容及播出列表,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与现有的其他广告内容相冲突,广电局仅进行广告内容的审核和再次判断播出列表是否正常。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提高广电局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适用于数字电视广告订购业务。
-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申请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肖建;杨冬;
- 地址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 申请号CN201010550879.9
- 申请时间2010年11月19日
- 申请公布号CN102063677A
- 申请公布时间2011年05月18日
- 分类号G06Q30/00(2006.01)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