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文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团委、科协、少工委,直属院校、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制定了《西安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教育局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委网信办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文物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农业农村局
共青团西安市委 西安市少工委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10月11日
西安市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一体化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各项措施全面落地,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教育厅等十六部门印发的《陕西省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支撑作用。以弘扬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为主线,以丰富科学教育资源供给、深化科学教育高质量实施、加强科学教师培养、高标准培育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教育新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协同并重
坚持科学教育和人文精神培养并重,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科学教育,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早期识别、发现和培养机制,在青少年群体中大力弘扬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淡泊名利、潜心研究的奉献精神,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协同精神,增强科技自信自立,厚植家国情怀。
(二)资源建设与教学改革同向发力
结合课程教学改革要求,推动科学教育内容与形式创新,开发或引进满足不同程度学生学习需要的科学教育资源,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成才规律,拓展多样化学习方式,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开展生活化、情境化、跨学科、合作式的项目化学习。通过实验、调查、信息搜集与处理、表达与交流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学习,使求真务实的理性精神和崇尚创新的实践探索成为中小学科学教育的价值追求。
(三)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有效衔接
坚持学校教育和校外教育并举,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同时以场馆教育和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为补充,依托科普教育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专家资源、课程资源和实验室资源,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互动方式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学校要精准对接校外资源,通过馆校结合、大中小学合作共建、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结对等途径,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技节等校内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前往科普教育基地或场馆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形成科教融合、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基本建成全学段、全覆盖、全方位、全链条的科学教育体系,大中小学及家校社协同推进科学教育的育人机制明显健全,社会各方力量有效整合,科学教育资源均衡供给。科学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多彩,科学课程高质量实施,创新实验室、创新学习空间与科创特色课程深度融合,中小学生科学素养评估体系不断优化,学生科学素养明显提升,创新人才早期发现与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数字环境中的问题解决能力明显增强,培养路径不断优化。科学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在青少年群体中得到广泛弘扬,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校园文化进一步彰显,科学教育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西安市积极创建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区,支持雁塔区、灞桥区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区建设,鼓励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等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科学教育成功经验做法。实施科学教育“十百千万”工程,培育10个省级科学教育改革实验区,100个国家及省级科学教育实验学校,评选1000节优秀科学教学案例和精品课,培训科学教师10000人次。推进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市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达到300所,全市60%的中小学达到区县级科技教育特色学校标准。
四、重点措施
(一)深化课程改革,促进科学教育内涵发展。
1.加强课程建设,实施全融通科学课程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发并实施体现实践性与综合性的科学课程。市教科院联合驻市高校、科研机构等成立大中小学一体化科学课程体系研究中心,研发校内外贯通、家校社协同、国家地方校本三级课程与课后服务融合的“基础+通识+实践+创业”的全融通科学课程。开发适合校内外开展的科学教育地方课程资源和研学课程资源,推行项目式学习、STEAM学习、设计型学习、探究性学习、体验式学习等学习方式应用。推动科学教育与思政等课程融合,讲好中国故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优化课堂教学,实施科学课堂及实验操作全达标计划。发挥市、区县教研部门作用,加强科学课堂教学研究和指导,积极探索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课堂教学,引导教师主动适应教育数字化转型,提高运用信息化平台和数字化场景的能力,加强知识学习与现实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提升小学科学课、信息技术课、综合实践课和中学信息技术课、通用技术课、理化生实验等课程管理水平,培育并评选具有综合性、实践性的优秀教学案例和科学精品课。全面推进实验教学,按照《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2023版)》要求,力争三年内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强化学生动手操作实验,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扭转实验教学笔试化、视频化和记忆化倾向。(市教育局负责)
3.丰富课程资源,实施科学教育课程资源共建计划。鼓励大中小学校和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围绕秦岭科普、航空航天、5G、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基因工程、物联网等,整合资源力量,联合开发具有西安特色的科学教育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人工智能+科学”课程体系建设,探索教师与人工智能共同协作的教学模式,打造“教学共同体”。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科学教育课程资源库,鼓励学校按照要求开发并上传科学教育校本特色课程,实现科学教育资源共建共研共享。探索第三方科学教育机构进校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科技类课程。(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4.优化科学学科教学评价。市、区县教研部门和各学校在校内外科学教育中探索构建素养导向的综合评价体系,倡导跨学科融合、校内校外结合的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建立西安市中小学科学素养评价模型、指标体系和评价工具,从科学观念、科学思维、探究实践、态度责任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的科学素养。优化考试方式和内容,坚持素养立意,增强试题的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创新性,减少机械刷题。国家科学教育实验区每学年开展区域中小学生科学素养测评,发布中小学科学教育区域质量监测报告,重点关注学生思维发展、学习方式转变、科学方法掌握、探究能力提升、科学观念养成等素养和能力。(市教育局负责)
(二)推进部室及场所建设,为科学教育提供条件保障
5.建优学校科学教育主阵地。实施学校科学教育装备提升计划。各区县、开发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陕西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系列标准,建设学科功能部室。依据陕西省数字校园评估标准和智慧校园建设标准,依托高校资源,建设数字化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智能实验室、科学探究实验室、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等智慧创新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可依托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利用校内场地及设施,建设特色科学教育场所,力争实现班班有科学角、校校有科学站,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提供实践场域。(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6.建好社会科普实践场所。实施校地科学教育资源共享计划。鼓励各方力量多渠道建好科技馆、科普馆、博物馆等场馆,在课后、节假日、寒暑假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开展示范科技馆、星级科普站评选,打造一批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科学实践研学精品路线和科学教育研学点。利用航空航天、秦岭生态等西安特色资源和禀赋,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科技专业性强、科学领域新的科学教育场所。鼓励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社会资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面向中小学开放实验室、工作坊、生产研发场所等。开展科普下乡活动,将科普教育送到农村地区、薄弱地区的中小学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科学教师队伍建设,夯实科学教育人才基础
7.多途径培养科学教师。实施科学教师配备补充计划。加快小学科学教师准入制度建设,按照科学课程标准要求,配备专职科学教师,逐步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教师。各校要有由校领导或聘任专家学者担任科学副校长,至少设立1名科技辅导员,至少结对1所具有科普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企业等)。各学校要配备专职实验员,市、区县教研部门要配备专职科学教研员。支持文理学院设立科学教育专业,加强科学教师师资培养。在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等项目中提高科学教师培养比例。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成立西安市科普讲师团,动员具有丰富教学或科普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和科普工作者,担任校外科技辅导员或科技副校长,兼任学校科技社团指导老师。支持高校科学类专业教师和大学生志愿参与学校科学教育和科技实践活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8.开展科学教师培训。实施万名科学教师培训计划,增加中小学科学及相关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科技/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教师培训项目,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科学教师进行全员轮训。选送教师参加“国培计划”中小学科学类课程教师培训项目。在教师培训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科学教师新课程新教材胜任能力培养、高水平高中理科教师专项培养。遴选一批在科学教育中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特色鲜明、技术过硬的教师,成立名师工作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举办科学教育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带动区域内更多学校、教师教育理念和实践能力提升。各中小学校要鼓励科学教师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组织教师赴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修与培训。(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密切家校社协作,构建科学实践活动新模式
9.强化部门协作,丰富科学实践活动。实施大协同科学实践活动建设计划。统筹高校和社会资源,加强科研院所、科技场馆、高新技术企业与中小学对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科学实践活动。拓展校内科学教育实施途径,引进科学教育专家团队共同参与,开展“科学家(精神)进校园”、少年科学院、流动科技馆、科技节等活动。各学校要加强科学类学生社团建设,每年举办科技节,确保科技节活动覆盖全体学生。组织学生前往校外科学教育场馆或基地,进行场景式、体验式科学实践活动。推动大中小学共建创新实验室、科学教育研究基地、科普站。探索高校、中学双导师制,引导支持有兴趣、有天赋的学生开展科学探究和实验,发现和培养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搭建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创赛事平台,指导学生理性选择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白名单”竞赛。(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与培养机制,为科技人才成长创造条件
10.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探索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和培养的路径及模式。有条件的学校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基地建设配套管理制度,强化对人才培养的跟踪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加强高校与高中学校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支持有科研潜质的高中学生加入高校科研团队,进入高校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中学做好“春笋计划”项目,高校做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高校科学营”等项目。(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保障机制
11.建立统筹指导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科学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科学家、高校专家学者、各领域科技人才、科技馆、博物馆及科普教育基地科技辅导员组成的专家团队,加强谋划指导和推动落实。市、区县教科研部门成立科学教育指导中心,履行“研究、指导、服务、管理”职责,为区域学校高质量推进科学教育提供支撑。(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物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12.落实经费保障。统筹各方资金和项目,广泛争取社会力量对科学教育的支持。各资源单位要坚持公益定位,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提供科学教育服务,加大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特殊儿童群体的帮扶力度,做好教育助学工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3.实施监测指导。各级教育部门把科学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重要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动态监测,联合科技部门定期对青少年科学素质进行分析研判,改进提升工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按职能分工负责)
14.加强宣传引领。综合利用平面媒体、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推广和介绍我市高质量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的理念、行动、举措、经验、成效,西安教育融媒体中心开设“西安科学教育大视野”专栏,联合相关媒体以专题报道形式生动展示我市科学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学校、教师和学生,讲好西安教育故事,在全社会营造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少工委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