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为民生之首、社会之基,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大计,更关乎百姓的切身利益,是老百姓美好生活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校服是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它折射出一所学校的校园文化,体现着学生们的精神面貌,其管理需要与时俱进,充分遵循市场规律和消费者选择。“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一些地方在校服采购过程中不断增加家长、学生的参与度与话语权,以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来促进各地校服质量提升和采购公平,切实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
近年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积极探索校服管理机制,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以保障家长的参与度。2023年6月,河南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明确责任主体,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
然而,据公开信息,近期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进行全县校服采购招标,采购方为洛阳晟源易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把学生和家长作为校服采购参与方。伊川县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招投标,限定20天交货期,违背校服设计、生产规律,或变相指定供应商,导致优质供应商因无法满足而失去机会,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相悖。值得注意的是,8月份,一些媒体对伊川县校服采购招标进行了曝光,随后伊川县暂停了此次招标。9月12日,伊川县发布恢复公告,重启了招标项目,仍然由此前的第三方公司代理。
9月29日,开标时间如约而至。据记者了解,根据《伊川县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4人。”而评标现场没有评标专家,只有1个监督人,1个招标人,1个主持人;完全不符合《通知》以及招标文件中的评审要求。同时,纺织服装的产品质量需要经过实验室专业器材判断,尤其是涉及学生安全的甲醛、偶氮、PH值等理化指标,招标现场没有样衣展示,评定指标有待商榷,评审公平公正性令人质疑。
《通知》中明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校服采购要依法依规按照规范流程(详见附件)进行,全程公开采购过程。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内容包括: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据中标公告显示,伊川县学校校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期限显然不符合相关条例、通知要求。
遗憾的是,据有关家长反映,伊川县学校校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于9月29日发布,质疑期7个工作日,质疑期还没过,就已经开始校服征订工作。“校服采购的流程,我们家长全程没有参与,选中的校服样式也让人难以满意。十一假期刚过,学校就催着我们家长在小程序上下单。好像招标流程只是走过形式,中标公司也是志在必得,早早就设置好了小程序,感觉一切都被安排好了。”伊川某中学一位家委会成员向记者反映。
《通知》强调,完善监督备案制度,校服采购应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采购各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采购申请、征求意见函、采购方案、采购合同、过程性资料、采购结果等,所有档案资料存档备查;建立内部约束制度,各地各校要将校服选用采购工作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要将校服管理工作列为学校督促检查内容之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反程序、弄虚作假、收取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伊川县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缺少完备的监督备案制度,或是此次违规采购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通过第三方公司进行招投标和费用收取、支付,涉嫌违背《通知》精神,是否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都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