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采购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其中涵盖货物、工程、服务3大类,7种采购方式共计16个《示范文本》。
16个《示范文本》具体包括:货物类的询价通知书示范文本,货物类和服务类的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邀请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示范文本,以及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示范文本。四川省财政厅聚焦平台电子化、数字化目标,建立了50余条结构化编辑项和近140个标准化数据采集点,形成了《示范文本》的编制框架。在《示范文本》中,“固定文字表述”部分,属于现在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购执行交易管理要求以及满足平台电子化采购需要的内容,不影响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等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可选择”“可编辑”部分,属于根据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项目实际,可自行设置的情形;“关联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文本,包括固定文本和自定义编制格式文本,作为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主要格式要求和评审展示模板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要根据项目实际规范准确进行编制和关联,确保供应商准确完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据了解,《示范文本》将植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作为采购文件编制的基础文本,可实现模板化管理、可视化编辑、填空式作答,支持自动取数、自行选择、自定义录入、附件上传等多种编辑方式。因《示范文本》不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选择线下交易方式组织开展采购活动。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