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日探索建立起采购预审、规范实施、纪委监督“三位一体”工作体系,规范采购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中心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采购招标管理办法》《机关纪委加强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廉政监督工作措施》《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监督执纪管理向实落、向下延、向深拓。积极发挥“专家预审委员会”前置审核作用,对次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将事前评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有效融入,做到“科学审减、质量审减、绩效审减”,解决好“最初一公里”的问题。
同时,中心坚持管关键、管要事、管大宗,实现纪检工作与采购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邀请纪检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全程跟踪问效。在纪检部门监督下,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价,设置黑名单和白名单。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签订《采购招标廉洁自律承诺书》,始终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政府采购全过程。
此外,中心还认真落实省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注重发挥纪检监督的政治性、严肃性,不断守牢财经纪律的底线、红线。研究制订中心政府采购内部审批流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依托政府采购网大力推行电子化招标采购,实现采购流程的自动化和标准化,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