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起草编写的《政府采购系统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省级地方标准实现了“从0到1”的重要突破,将为全省政府采购系统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数据共享交换提供规范性的指导依据。
“该项标准于2022年8月立项,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将于今年11月25日起正式实施。”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作为省级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的先进数据技术规范,为市、县交易系统对接采购系统提供了参照样板。
《规范》规定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数据共享交换的技术要求,明确了计划备案与登记分包、场地预约与采购公告、评审专家抽取进场与开标评标、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与结果公告、合同备案与公告等方面内容,为全省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标准化路径。《规范》实施后,将推动交易平台横向互联互通,加快实现全省各级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之间互联互通的“N+1”格局,为全省政府采购交易数据归集、统计、分析奠定坚实基础。
同时,《规范》明确,采购系统要自动加密抽取评审专家,防止人为故意泄露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进场前收到仅有评审时间、地址的通知信息,刷身份证进场后方知所在评标室、项目名称等,实现了评审专家抽取进场数字化,减少在交易过程中的人工过多参与,防止专家进场评审之前与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勾连串通、权力寻租。
据了解,在《规范》实施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将取代传统的人工报送数据,确保数据及时、全面、真实的同时,使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实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实时监管、精准监管、全程监管,提升政府采购智慧监管水平。
《规范》为全省110个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免费的系统对接数据技术标准,防止“谁对接、谁投资,谁研发、谁使用”,避免系统重复建设、资金重复投入。同时,实现了交易系统与采购系统之间的数据实时推送、同步共享,项目登记实现一次提供、自动受理,采购公告实现一次发布、同步推送,避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重复操作,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间、减少人工工作量,大幅提高政府采购质效,为经营主体松绑减负。
“《规范》在减轻全省财政负担的同时,也为利企便民提供新动能。下一步,我们将瞄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目标,配合技术归口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标准的宣贯和推广实施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标准体系,积极开创标准河南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实践的新局面。”上述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