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无锡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长效机制,促进校长教师多渠道交流,实现交流轮岗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意见要求,坚持统筹区域与学校、使用与培养,提升交流轮岗的精准性和适切性;坚持以教师为本,探索双向选择、适岗匹配。确保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每学年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等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确保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占比不低于25%。
意见指出,交流轮岗每学年组织1次,交流时限为1-3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少于2年。通过跨学校、跨学段、跨类型、跨县区等交流形式,推动校长教师在同一学段不同学校(校区)之间横向流动、在不同学段的学校(校区)之间纵向流动、在不同类型的学校之间流动、在不同区域的学校(校区)之间流动。教育集团内倡导“执行校长+中层干部+教师”组团式交流轮岗模式。
意见明确,对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工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校长和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评优评先、骨干评选、绩效考核、提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倾斜,将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和骨干评选的加分项目;在岗位竞聘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和推荐有交流轮岗经历的教师。
从市教育局获悉,2024年直属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已全面启动。
市教育局要求,要把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与教学质量的提升、学校队伍的建设和持续和谐发展结合起来,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县(局)管校聘”管理体制,以推进交流轮岗制度化建设为重点,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质量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