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财政局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范围内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助力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持机制保障,抓好工作落实。泉州市财政局周密部署,有序推进,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制定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印发工作通知,明确整治对象、整治内容、审查标准和处理方式,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实效。召开全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泉州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共抽查6家代理机构的30个项目集中开展检查,通过代理机构自查、财政部门书面审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梳理排查“四类”违法违规问题。
坚持协同共治,形成工作合力。泉州市财政局综合运用行业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方面加强财政系统上下联动,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将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核实。另一方面,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征集“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鼓励社会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此次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34个。
泉州市财政局立足当前,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紧扣发现问题情形,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有效形成专项治理的优势互补和监管合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做法,持之以恒健全政府采购监管长效机制,助力政府采购领域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林臻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