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
优秀案例580*60 校体购2

超过400万元的装修、修缮项目必须招标吗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24-08-20 16:48 围观0次

  问题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部收到一则提问:超过400万元的装修、修缮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回答

  采访中,受访专家一致认为,首先需要明确这一项目是否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然后才能判断招标与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七条对“政府采购工程的法律适用”的解释,只有政府采购工程中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属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政府采购工程中的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则不是《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而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调整范围。

  第一种情况: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有关,超过400万元的装修、修缮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财政部曾在留言答复中明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采购金额达到400万元以上的,属于依法应当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三款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因此,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仍然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门对此类工程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监督。

  第二种情况: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超过400万元的装修、修缮项目,是否必须招标?

  记者查阅了财政部国库司发给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其中明确,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上,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标准以上、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此类项目时,应当按照《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此外,根据财政部留言答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采购金额不足400万元的,以及政府采购工程中与建筑物和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不适用《招标投标法》,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张舒慧 责任编辑:逯红栋 我要投稿
校体购终极页

相关阅读

  • 一起关于评审因素和采购需求不对应的投诉案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案例要点在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济南启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启用网上商城框架协议采购专区印刷服务、车辆租赁服务品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齐鲁云采网上商城济南分站设立框架协议采购专区,启用印刷服务、...
  • 如何避免特定指向性技术参数要求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关于特定指向性的技术参数要求应该如何避免的问题,笔者想从实践中遇到的两则案例引入,共同探讨类似这种情形应如何避免。案情回放案例一:技术参数要求涉嫌具有特定指向性,投诉不成立。某街道...
  • 黑龙江齐齐哈尔: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财政局采取多种有力举措,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保障采购人及供应商合法权益,齐齐哈尔市财政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
  • 广西贺州:开展政采领域“四类”专项整治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今年以来,广西贺州市有序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市目前共检查7家代理机构35个采购项目,发现“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问题8个,已对涉事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依法依规进行了...
  • 湖北武汉东西湖区:实施“三零”举措打造阳光采购升级版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今年以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创新实施政府采购“零跑腿”“零门槛”“零成本”,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透明度和获得感,打造阳光采购升级版。以“零跑腿”提高参...
  • 陕西西安:完成政采违法情形案例汇编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财政局对近年来财政部门在投诉举报处理等案件查处及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政府采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梳理,制作并发布了《采购人违法情形及案例汇编》《代理机构违法情形...
  • 龙岗推动政采监督和诚信建设“双提升”
    中国政府采购报08-20
    该区以“财审联动”为切入口,建立财政审计监督成果信息共享应用机制今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以“财审联动”为切入口,建立财政审计监督成果信息共享应用机制,以“信息共享互用、监督协同贯通”...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教育装备采购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校体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