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省卫辉市财政局在“放”字上抓突破,在“管”字上加力度,在“服”字上提效能,全面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强化政策扶持功能方面,卫辉市延续执行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政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面向中小微企业合计预留份额的60%。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为17654.71万元,中小微企业合同总额为17401.71万元,占比为98.56%。同时,延续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执行上限标准,大幅提升小微企业的投标竞争力。
在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卫辉市财政局依托“互联网+”,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联合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对接,推行“云签章”,实现合同签订、招标变更等事项网上办理,提升采购效率。大力推广“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由过去的“人来人往”到现在的“网来网去”。目前全市政府采购远程评标占比高达100%。延续执行预付款机制,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信用情况,在签订合同后即预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项给中标(成交)供应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于中小微企业,预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为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采购人支付供应商预付款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但不允许以现金、转账等形式进行担保。在招标采购文件中直接明确付款比例和期限,并作为合同强制条款,有效化解中小企业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垫资”风险以及回款难题。卫辉市财政局着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互动发展。并通过协调降低利率、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开通“绿色通道”等多项举措确保“政采贷”业务平稳运行。截至目前,已为有需求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金额达1448.4万元。
在丰富监管方式方面,卫辉市财政局加大政府采购全流程监管力度。对采购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做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按季度对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其执业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启动定向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妨碍公平竞争、清除隐性壁垒专项行动,对2023年全年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卫辉市财政局将以多种形式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对中标供应商宣讲“政采贷”政策,通过优服务、促联动、聚合力,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担当,全力推进政采营商环境工作的扩面、提质、增效。
(程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