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部分产品技术指标及价格信息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各生产厂家在规定时间对相关产品信息进行完善调整。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将针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据库、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一体式计算机等7类品目,按照分类分步调整的原则开展。“首批我们选取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工作站4个品目,督促生产厂家对其产品技术参数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公告》要求,上述4类产品相关厂家应通过网上商城“基础商品管理—已审核商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设置”功能,对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上述品目采购需求标准,对自身产品技术参数进行及时完善更新。对技术参数中产品出厂自带参数,系统直接默认,对其他标*技术参数,由厂家严格对照要求填写自身产品具体参数配置后重新上架。
对于系统中所有已上架商品,《公告》规定,应严格对照《资产配置标准说明表》填写上架产品价格,确保上架产品价格不得超过资产配置标准要求;已上架产品价格超过财政部门规定的资产配置标准的,应通过“基础商品管理—已审核商品价格调整”功能,进行价格调整。
此外,《公告》还对信息集中优化调整时间做出明确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对产品需求标准信息及价格信息进行调整的,系统自动对其产品作下架处理。
据悉,此次《公告》旨在进一步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数据库、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一体式计算机等7类采购品目采购需求标准,提高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