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聚焦电子化采购、助企纾困、保障公平、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五方面,多措并举,持续扎实做好优化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工作,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在聚焦实现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面,延安市财政局强化线上办理约束。除涉密采购项目外,采购计划备案、进口产品采购审批、采购方式变更等全部实行线上办理。对于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应用全省“一张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常态运行。推行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模式拓展到“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今年1-6月,全市电子卖场完成交易410笔,交易额达452.91万元。政府采购电子化投诉平台已建设完成,全面实现政府采购投诉“一网通办”。完成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上线部署,应用框架协议采购系统实施项目采购。
在聚焦支持企业纾困解难方面,延安市财政局实行精准指导。在采购计划备案环节,根据政策规定,指导采购人选取合适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式。一是实施通知提醒。向采购人发送《政府采购项目备案通知》,明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形式。通过采取预留采购份额、优先采购、价格评审优惠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今年1-6月,全市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比达94.07%。二是落实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背面印制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和金融机构的相关联系信息,每月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采购结果,今年1-6月,已为供应商提供融资12笔、金额达2230万元。三是全面清退到期保证金。今年1-6月,全市已主动清退到期保证金达155.81万元。
在聚焦保障采购公平方面,延安市财政局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其中,发现问题23个,对26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暂停12个月的评审资格,对1家供应商和5家代理机构给予警告等行政处罚。同时,高度重视投诉举报事项和问题线索核查,认真核实和反馈,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做出处理,并从制度机制上予以完善,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在聚焦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延安市财政局重视全面降低采购成本。一是统一采购交易平台。对限额标准以上项目全部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强化采购交易监督。集中采购机构和实行电子化采购的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用。二是规范保证金收取。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社会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降低收取比例,并以非现金形式为主。三是实行预付款支持。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40%。
在聚焦提高采购效率方面,延安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单位加快签约和验收。合同签订期限由30日缩短到15日,履约验收在15日内完成。同时加快合同价款支付,采购人对合同预付款及满足合同支付条件进度款的支付在15日内完成。对需验收交付后支付的款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完成,合同另有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针对合同签订、履约验收及合同价款支付,延安市财政局建立“联系+督促”机制,及时通过电话、督促函等方式,提醒或督促采购人限时予以落实。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