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业务指引(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指引(试行))》和《江苏省中小学校食堂会计核算指引(试行)》,7月3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教育局召开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培训会议。
会议指出,各县区、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深入开展“校园餐”管理集中整治工作。要加强文件精神学习,不断完善中小学校食堂管理体制、全面规范中小学食堂运营模式、加强中小学食堂基础设施建设。要规范和加强中小学食堂资金监管、成本核算,完善伙食费标准制定与调整机制,全面规范招标采购工作。要加强食材供货验收管理,严格校外供餐招标和配送验收管理,从严抓好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堂运营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会议强调,各县区、学校要建立健全家校协作监管食堂工作机制,推进成立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参与伙食费标准制定、招标采购、供货验收、财务监管、安全检查等民主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各县区、学校要对食堂经营模式进行自查,按要求、依程序实施自营,原则上不得对外承包。要成立食堂管理工作组,合理设置食堂岗位、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及上岗资格,配备专(兼)职营养师,设立校长信箱,畅通食堂投诉与意见建议渠道。
连云港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县区教育部门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直属学校分管校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