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产业一体化发展,深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打通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量和转化效率,实现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把更多高质量的创新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践行先行先试,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支持高校加快探索,将“先转化、后奖励”改革为“先确权、后转化”,以产权激励增强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内生动力。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建设,选取7所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前全部或部分不纳入国有资产清单和管理信息系统,创新科技成果评价、管理、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组织高校加大专利申请前评估力度,推进全省中试研发平台“1+N”模式建设,依托省级中试研发公司,整合利用高校院所、企业、地方政府中试平台资源,构建多方协同、整体联动、共担共享的全省中试研发平台体系。实施大院大所“聚源兴川”行动,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在川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自改革以来,高校科技创新积极性、交易自主性大幅提高,试点高校已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1926项,新创办企业500余家,带动企业投资近210亿元。积极推广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新模式,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扩大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和收益分配权,鼓励高校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10%资金作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基金,用于支持原创科技成果的中试熟化、孵化和转化。2023年,全省高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获得现金、股权收入2.98亿元。
强化政策指引,提升专利质量和转化效益。加强专利申请源头治理,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行动,坚决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分批次撤回非正常专利申请2500余件。强化对专利转化的政策激励,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通知》,要求高校在项目结题、人才评价、学生奖学金评定、毕业及学位管理等政策中,不得直接将专利申请、授权数作为评定或考核的主要条件。指导高校完善有关专利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高校修订职务成果转化实施细则、专利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100余项,相关配套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行动,开展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建设,建成高校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8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1所,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3所。启动实施高价值专利盘活转化行动,组织78所高校全面盘点专利,梳理、筛选市场需求潜力大、经济价值高的专利,综合考虑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等因素,形成专利转化资源库,促进高价值专利转化。
产学研用融合,加快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推进高校科研与企业生产、市场需求结合,紧密围绕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联合发布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需求清单800余项,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联合重庆、新疆举办川渝高校科技成果展,在新疆推介川渝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清单298项,促进川渝高校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有效对接。引导高校重点围绕产业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保障重点产业的创新链供应链自主可控,全面服务支撑地方产业发展,首批建设7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构建成果转化服务、创新创业教育、科技企业孵化三大体系,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21家。2023年,7家国家大学科技园累计实现营业性收入近1亿元,建设中试熟化、概念验证平台8个,搭建创新创业平台45个,在孵企业近600家。构建“培养+就业”“教学+实践”“研发+转化”的产教合作新模式,建立校企“双激励”机制,联合建设产教融合示范项目35个,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协同创新,共同组建研发团队,围绕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打造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2023年,高校签订技术开发、咨询、服务项目合同1.59万项、合同金额64亿元,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546个,创设新公司和参股新公司146家,有力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