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要求改进评标方法和评标机制,全面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
目前,远程异地评标在解决专家资源分布不均、招评标项目效能低下,以及部分环节监管力度不强等方面作用显著。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作用。在新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远程异地评标将大有可为。
发展阶段
2003年12月,《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刊发的《建设工程网上异地评标系统的探索》一文,探索了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进行网上异地评标的可能性。笔者认为,该文可能是国内探讨远程异地评标理论与实践的最早期文献。此后几年,远程异地评标鲜少被提及,直至2008年,江苏省开始在政府采购远程开标评标系统方面做出尝试。可以说,21世纪第一个十年,是远程异地评标的萌芽期,且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
2010年8月,金华市在浙江省率先探索网上远程异地评标工作。2018年12月,湖南省远程异地评标与在线监督常态化启动仪式举行,宣告全省14个市州实现互联互通……可以说,2010年之后的十年,是远程异地评标的探索期。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相关政策的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在浙江、江苏、广西、湖南、青海等省份呈点状落地,并逐步拓展到电力、交通、石化等领域。
2020年以来,是远程异地评标的全面应用期。一方面,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对传统线下招投标活动产生了冲击。《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远程异地评标的推广按下了“加速键”。另一方面,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推广,为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优化升级提供了保障。
新问题
评标环节是政府采购过程的关键环节,若组织不利、监管不严、评标不尽责,则很容易导致采购项目失败。远程异地评标经过多年的推广应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地方专家数量少、水平参差不齐等老问题,但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是评标场地问题。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各地评标场地的软硬件设施差别较大,落后地区甚至不具备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条件。
二是专家管理问题。有些地方在评标专家身份验证环节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比如,评标专家简单使用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在签章前也不需要二次认证或人脸识别,可能存在替代评标的风险。
三是评标系统问题。一些地方的政府采购系统实际上只是对评标环节进行了电子化,并没有辅助提高准确性的数字化工具。如此一来,采购文件仍然依赖于人工审阅,评审效率并未提高。此外,部分技术服务方对系统运维不及时、不到位,导致无法应对紧急情况。
典型方案
针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联合技术服务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以政采云平台为例,在评标体验方面,一是支持同省远程异地和跨省远程异地两种模式,扩大了可进行远程异地评标协作的地区范围。二是可以结合各地精细化管理要求,从“机构、场地、点位”三个维度进行设计,再通过机构引入评标室、评标点位(评标舱)两种标准化评标场地类型,从而提升各地评标场所标准化建设水平。
在场所建设方面,明确标准化评标室、评标点位配备场地监控、PC音视频、手写板等一系列软硬件设施的参考标准。此举不仅有力推动了评标场地软硬件设施的统一化,而且也为现场招投标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了便利。
在系统建设方面,支持项目经办人在评标专家抽取环节明确项目是否适用远程异地评标,还支持远程异地“1主场+N副场”的评标模式。在副场的选择上,政采云平台既支持手动抽取,又能够随机盲抽。“盲抽副场+盲抽专家”的设置,进一步降低了评标专家和工作人员“被围猎”的风险。同时,特别设计的“监管大厅”,实现了主场可看全部场地、副场只可看本地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了对评标专家的监管。
简单、高效、合规,是各地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诉求,而日益常态化的远程异地评标无疑为满足各地诉求提供了新的可能性。笔者认为,随着《意见》的出台和落地,远程异地评标未来将会在数字化、智能化等方面取得更多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