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唐山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体系,努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唐山市财政局坚持“谁采购、谁负责”原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督导市本级68个预算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全部制定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实行采购项目“专人负责”制度,要求采购人对每一个采购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全流程跟进,督促采购人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在预算编制前,组织专题培训,详细讲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范围和要求,特别明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年初预算采购,对个别编制不科学的采购项目预算,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此外,加强源头防控。唐山市财政局坚持监管关口前移,科学制定《提示函》,在采购人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时进行弹窗业务提示,从源头入手,确保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展前熟知相关采购政策。并将“差别歧视待遇”等质疑投诉高发风险点,以签订《采购人回执》的形式再次进行提醒,推动采购文件编制公正合法。针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要求采购人会同代理机构,客观、公正、及时地进行答复处理,尽量把质疑事项解决在初期阶段,减少投诉事项的发生。
在不断提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方面,唐山市财政局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先后制定印发相关文件,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为做出明确规范,通过各种媒介及时跟进宣传,持续提升公众知晓度。鼓励行业内交流,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有效减少质疑投诉的发生。严格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及评价,积极向采购单位征求合理化意见建议,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在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方面,唐山市财政局以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为切入点,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审核岗位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坚持做到两个“全”,即,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通过审核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所有发布的信息是“全”审核、无遗漏。同时,围绕落实公平要求,严格评审专家的管理,既要严格专家抽取流程,又要严肃专家评审纪律,持续规范专家评审行为。围绕落实公正要求,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项,唐山市财政局采取“政府采购科+条法科+律师”联合工作机制,明确两位法律法规精通、采购业务熟练的采购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不断充实咨询专家库,针对每一投诉事项处理,分别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背对背”论证,结合专家意见,经市财政局条法科和律师审核后作出处理决定,并第一时间进行公示。
(刘金金 梁宇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