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焦“四个环节”规范运行。规范设置责任区,根据学区制、片区制、学段制需求,设置督学责任区57个。规范挂牌公示,统一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并公布二维码,便于群众查询和反馈。规范督导范围,明确教育质量、教育公平、师德师风等7个方面的督导重点。规范督导流程,紧盯“前中后”关键环节,细化工作措施,形成闭环管理,创新开展“蹲点督导”“因需督导”。
(2)实施“三个优化”建强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新聘任市级督学100名、评估专家200名、县级督学609名。优化培训模式,采取“自主研修+专题学习+考察实操”“省内+省外”方式定期开展督学培训。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责任督学聘任、管理、考核和定期交流等制度,完善督学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退出机制。
(3)夯实“三个保障”确保质效。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县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部门党组织、教育督导部门分别每年、半年、每月分析研究挂牌督导工作情况。强化条件保障,在财政预算、办公用房、设备设施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强化纪律保障,确保责任督学公正廉洁、敢于碰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