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7月11日下午,哈尔滨师范大学在松北校区行知楼746会议室举办业务大讲堂第十四期——合同管理培训会议。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尹剑锋参加会议并讲话,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全校二级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及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全体人员参加培训。
学校法律顾问、法学院教师刘广霞以案例剖析的方式,从合同的法律性质、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等方面,对合同管理的全流程工作要求进行深入讲解。
尹剑锋在讲话中指出,加强合同管理是新形势下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学校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针对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尹剑锋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化依法治校观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校合同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强化风险意识、筑牢底线意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化解合同风险。二要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各单位要明确管理权限,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规范签订履行合同,以案为鉴,汲取经验教训,及时化解问题,确保合同管理的有序性和高效性。三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工作职责,对合同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合同监管有力、执行到位、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四要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各单位要通过严格的合同管理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合理降低各环节存在的内控风险,提升学校内部控制质量成效。最后,尹剑锋强调,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合同倒签情况发生,防范潜在的合同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