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日前对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的所有品类商品进行了巡检,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商品巡检情况整改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电子卖场价格管理,打造公正公平、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据巡检结果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共上架商品28.5万余件。其中,价格高于参考价的商品2.4万余件,占比8.48%;名称及参数等不规范的商品达3.2万余件,占比11.32%。对此,中心要求,存在商品违规情况的供应商,须在《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违规商品进行整改或下架处理。超过5个工作日未进行处理的,中心将通过技术手段统一下架存在问题的商品,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信用考评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记录供应商违规行为,在上报自治区财政部门后,统一进行扣分处理。
此外,针对部分商品存在的未按要求上传商品主图、商品详情无图示等问题,中心强调,各供应商应认真并及时做好“自查、自检、自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商品上架工作。
“这次属于联动区域商品的日常巡检。我们根据价格预警功能,对电子卖场发布的所有品类商品进行了价格巡检。下一步,我们计划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如建立采购人商品价格反馈机制、加强供应商商品价格异常检测等,让电子卖场的商品价格保持在合理的区间范围内,让政府采购各方切实感受到市场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