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以“财审联动”为切入点,建立财政审计监督成果共享应用机制,双向发力提高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全流程规范性,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治理效能。龙岗区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共同推进监管数据信息化建设,实现跨部门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强监管推动营商环境的再优化。同时,两个部门召开财审协同联动座谈会,共同谋划监督项目,共商年度计划,形成统一的工作思路。在“财审联动”过程中,聚焦政府采购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采购监管、绩效评价等职能作用,推动深度融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提升治理效能。今年龙岗区财政部门对审计部门移送的违规线索开展调查后,对2家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41万元,并给予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建立成果共用机制,强化监管成效。龙岗区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每季度共享审计结果、采购检查结果、投诉处理成果等监督检查信息,有的放矢地找准问题症结,强化监管力度。区财政部门自2023年以来主动共享财政监督管理成果资料64份,接收审计监督管理成果资料85份。先后印发文件,并选取卫健系统医疗设备采购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审计部门针对医疗设备采购需求论证、供应商围标串标、资金使用效益、合同履约情况等开展审计,通过实施动态联动监督持续推进监督成果共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立整改共抓长效机制,压细压实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龙岗区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依职权加以调查取证,联动压紧压实责任,持续落实跟踪问效机制,合力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综合审计建议和审计移送违规线索,找准采购领域的相关问题根源,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印发实施《深圳市龙岗区自行采购工作指引(试行)》,从源头上规范和完善采购人自行采购活动,防范政府采购廉政风险。深入分析梳理共享成果中有关政府采购领域的共性问题,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印发了3期政府采购易发问题清单及指导意见并持续更新,督促采购人对照自查,补齐短板,共指导采购单位整改问题30个,建立健全制度15项,推动采购人不断健全完善采购机制制度,规范采购行为。
(叶福津 吴紫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