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部署要求,聚焦省内皖北地区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坚持高位推进、细化工作举措、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促进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提质,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
坚持高位推进,加强系统谋划部署。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基础教育发展“皖北弱”的区域差距,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协调统筹皖北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升,将皖北地区基础教育资源状况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课题。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调研课题,围绕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供给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投入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对皖北各市进行全覆盖调研,11次开展专题研究部署,高质量形成《皖北地区基础教育资源状况调研报告》。二是强化政策引领。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的实施意见》,从省级层面统筹优质教育资源,加强皖北地区新优质学校建设,集中多方力量推进区域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印发《关于做好皖北地区新优质学校结对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政策文件,统筹推进皖北地区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和提升。三是坚持稳步推进。成立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省级工作推进专班,研制2024年工作要点,实行目标倒逼、工期倒排、挂图作战。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不断凝聚工作合力、营造良好氛围。
注重细化举措,精准解决短板难题。一是资源导入。皖北地区根据本地基础教育资源状况特别是区域学位需求,面向服务人群相对集中、优质教育资源短缺的区域,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新校、弱校、乡村学校创建新优质学校。通过引入沪苏浙等省外优质资源、省内非皖北地区优质资源以及挖潜皖北地区内部优质资源,实行“强校+新校”“强校+弱校”“强校+乡村学校”3种模式,组建教育集团,创新解决“谁来帮、怎么帮、帮什么”问题。目前,已明确省外优质资源学校17所、省内非皖北地区优质学校74所,皖北地区内部挖潜优质学校21所,分别与皖北地区112所拟创建新优质学校建立结对关系。二是对口支持。遴选省内合肥、马鞍山、芜湖、安庆4市及中国科大、合工大、安师大、淮北师大、安庆师大、阜阳师大等6所高校对口支持皖北8市,引入上海、江苏等省份优质资源支持皖北建设新优质学校,合作地市之间、高校与地市之间签订结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对口支持取得实效。三是管理输出。结对支持学校通过派驻管理团队,平移制度做法,推动强校与新校、弱校、乡村学校形成“校共体”,在管理、教学、教研、课程、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做到理念融通、管理互通、资源连通。省内对口支持学校按照不少于3人(含执行校长)向被支持学校派出管理团队,目前,已遴选确定省内管理团队72个、管理人员216名,管理团队派驻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校长教师素质。一是选育优秀校长。按照皖北各市每年遴选不少于100名优秀校长培育人选要求,加大皖北地区省级名校长培育力度。依托省内师范院校,开办校长研修班,正职校长每年研修不少于15天或90学时,副校长或中层干部每年研修不少于30天或180学时。对口支持合作期间,新校、弱校和乡村学校每年选派1名副校长或中层干部、1名学科骨干到强校挂职锻炼。鼓励皖北各市与省外师范院校合作开展培训,选派学校干部到沪苏浙挂职锻炼。二是培养优秀教师。制定省级名师培养对象个性化培养方案,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个月的集中深度研学,每年为皖北地区选育不少于60名省级名师。组织优秀教师培养对象参加省级名师工作室各项活动,在皖北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选育400名左右优秀教师(含优秀班主任)。组织教师通过多种形式提升学历,支持皖北地区选派教师赴沪苏浙学校开展交流培训。三是注重引才留才。制定支持政策,创新招聘方式,每年赴相关高校招聘,吸引生源地公费师范生回原籍任教。支持皖北地区教育集团学校按规定设置特设岗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增加自主招聘优秀教师比例。鼓励省内师范毕业生特别是皖北户籍的毕业生到皖北乡村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教育见习和任教。继续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实施“地方优师定向培养计划”,支持相关高校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并向皖北地区倾斜。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优先为皖北地区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招聘优秀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
强化要素保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一是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强化省内集团化办学师资保障,适当上浮或增加强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校领导职数。充分调动派出人员的积极性,积极落实派出人员食宿、交通补助生活保障及各项待遇政策,支持开展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派出人员工作成效明显的,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范围。二是加强办学经费支持。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结合实际设立集团化办学和合作办学专项经费,持续加大拟创建新优质学校经费支持力度。省级以上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等教育建设类转移支付资金,按皖北地区在校生数量上浮20%予以倾斜支持。根据创建新优质学校数量和质量情况,在分配下达教育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时,加大对皖北地区经费支持力度,在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分担比例上给予倾斜支持。三是完善督查考核评估。推进建立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制度,将皖北地区财政教育投入、学校规划建设、校长教师配备、教学成果产出、托管团队保障等,纳入市县政府教育督政考核内容。探索建立以师范生皖北从教比例、从教质量等为依据的师范类院校附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价标准,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绩效评价体系。对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实行警示提醒、挂牌督办,对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予以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