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财政局采取多种措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环翠区政府采购项目已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对于超过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及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将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40%提高至4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完善项目价格评审优惠方法,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优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0%—20%。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发展。
自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以来,全区有12家中小微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额2635万元。同时,开通“惠企资金‘一站式’服务平台”,拓展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时,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压缩履约验收审核时间,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验收申请后,采购人将在7个工作日启动验收工作;压缩资金支付时间,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资金支付时间由收到发票后30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
环翠区财政局积极推行供应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区共清理、整改备选库18个,确保供应商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张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