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嵊州市聚焦人民群众从“有园上”到“上好园”的需求转变,以“小财政”富养学前教育大发展,着力补短板、扩供给、提质量,基本构建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资源充足、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较好满足了老百姓子女“入好园”的需求,被教育部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市,入选教育部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
“强投入+大建设”,普惠资源供给有效保障
健全保障机制,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实施了《嵊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嵊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3年)》《嵊州市幼儿园网点布局、规划与建设方案(2021-2025年)》。落实投入保障,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支出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每年不低于6%,2021年、2022年、2023年分别达到7.76%、7.49%、8.69%。近三年,新建、改扩建公办普惠幼儿园19所,新增学位4290个,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7.26%。
完善管理办法,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园建设。完善《嵊州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4.0版,按“五同步”规划建设,幼儿园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元/平方米的均价装修交房,并一律办成公办园。近三年,已建成配套园8所,在建或即将动建5所,无偿移交率及公办配套率均达到100%,基本实现了让小区业主子女在家门口上公办优质幼儿园。
明确补助标准,推进乡镇农村幼儿园建设。根据《嵊州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嵊州市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下中心村按3班90人规模建设,3001-6000人的按6班180人规模建设,均按照工程结算价的40%给予补助。2023年以来,新增乡镇省二级幼儿园4所,新建、改扩建中心镇和中心村幼儿园9所,实现了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
“强监管+大整治”,办学整体水平有效提升
落实责任,依法监管。严格执行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年检和规范办园行为督导等制度,将幼儿园规范管理纳入乡镇(街道)教育履职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构建完善“属地+主管部门”的长效监管模式,巩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成果。
对照要求,分类整治。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注销一批”的原则,关停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多、保教质量差的幼儿园。2018年以来,共计关停“低小散”民办幼儿园38所,整改提升12所。
拉高标杆,强化管理。近年来,嵊州市新建幼儿园按照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标准改建,园舍建筑安全质量B级证和消防验收合格证、保健合格证等“五证”持有率均达100%;幼儿园A级食堂建成25所,占比近35.7%,“阳光厨房”智能管理和B级食堂实现了全覆盖,办园软件硬件等方面有了质的飞跃。
“强内涵+大共享”,城乡资源配置有效均衡
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实施“精品园”建设工程,有序推进省等级幼儿园创建工作。现有省一级幼儿园11所、省二级35所,省二级及以上优质园在园幼儿占比82.03%。所有农村幼儿园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乡镇中心幼儿园省二级全覆盖、中心村幼儿园省三级及以上全覆盖。截至目前,培育了全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越剧)培养基地、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省围棋特色幼儿园、省文明单位7所。
实施教共体办园,共享优质资源。实施“名园+”集团化、 “中心园+”一体化办园模式,每两年一轮连续实施了三轮城乡互助共同体工作,通过理念共享、资源共享、管理同步,提高乡镇农村幼儿园办学质量,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目前,全市共组建紧密型、融合型、共建型等幼教共同体19个,实现了县域城乡幼儿园全覆盖。
加强研训共进,提升队伍素养。开展“卓越校(园)长培训工程”“名师名园长工程”。推进课改实验园建设,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组织各项课改活动,邀请省内外专家来嵊作专题讲座和课改指导。近三年,组织各类报告讲座100多场次,受培训教师5000余人次,全市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持证率均达到100%,培育省特级教师、省师德标兵、省名师名园长、浙派名师名园长培养对象等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