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即日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综合评分的项目,在评审活动中均应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采用“信用评价体系3.0”数据。
《通知》强调,供应商的信用分数以开标当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分值为准,如未能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3.0”查询到供应商信用分数的,按照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分细则指标说明及权重计算信用评价基准分。
据了解,广州市财政局长期致力于构建信用生态圈,积极打造政府采购信用品牌、公共资源信用品牌和社会信用品牌,为配合新版《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评分细则》的实施,广州市财政局组织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以下简称“信用评价体系”)进行了全新升级,并全面应用到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全面进入3.0时代。广州以实际行动推动政府采购市场健康发展,提升信用监管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全新升级的信用评价体系3.0以数据赋能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手段,全面归集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全国公共信用信息,从公共信用、市场信用、跨区域信用三个维度,对交易主体进行信用画像和赋予信用分值,通过统一评价标准、丰富数据来源,全面推动信用评价数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应用。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按照“三个覆盖”的目标,切实发挥信用评价体系“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积极作用,实现了交易闭环。
(李松华 杨涛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