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资源供给。以县(市、区)为单位,科学布局普惠性幼儿园。各单位(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工作。利用小区配套园、闲置校舍等,新改扩建公办园,积极挖掘公办幼教资源。
强化经费保障。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的资助力度。实行“公办幼儿园教师合同制”,由同级政府财政按教师数足额保障所需经费。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把好质量关和收费关,严格审核普惠性民办园园舍条件、设备设施、教师素质等办园质量条件,合理确定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
推进课程创新。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推进课程创新,搭建小学和幼儿园衔接桥梁,促进两端有效衔接。建立幼儿园科学保教质量评估制度,提高幼儿园育人质量和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