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办好特殊教育作为重点任务,坚持公益属性、普及普惠的原则,不断加强规划设计、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队伍建设、健全治理体系、推动融合发展,努力让每名特殊学生都能享有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
加强规划设计,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聚焦薄弱环节,制定阶段性发展目标,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不断推动全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在全省“十四五”规划及公共服务规划中,将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考虑、同步规划。2022年,启动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制定到2025年的规划任务,并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压实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加快推动全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保障体系。落实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累计投入1.13亿元,改善15所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为普通中小学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等,为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省财政累计支出1.34亿元,年均6700万元。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资助范围,省级财政年均下达3000万元,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每生每年6000元。优化特殊教育布局,全省已实现“一州一特校”、30万以上人口的县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覆盖率达到75%的目标,形成了“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不断补充师资力量,要求各地每年拿出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名额优先给到特殊教育学校。截至2023年底,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375人,其中专任教师240人,专任教师中接受过专业教育的比例为82.13%。努力提升教师能力,通过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和残联培训项目,累计培训特殊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等1000余人次。利用教育援青和东西部协作机制,推动各地特殊教育学校与援青省市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结对帮扶。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建立特殊教育教师补助制度,特殊教育教师每月享受基本工资15%的教师津贴和特殊教育岗位补助360元。在教师评先选优中予以适当倾斜,不断激发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
健全治理体系,规范特殊教育管理。建立省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安置专家库,制定全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安置办法。45个县(市、区、行委)均成立由教育、卫健、民政、残联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定期对每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入学评估安置,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建成省级特殊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协同省、州、县、校四级,对残疾儿童在学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送教上门服务工作开展线上督导考核,实现智能化管理。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辐射各地教研指导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教师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等活动,为教师和学生、家长提供线上优质课程资源和咨询服务。
聚焦融合发展,推动教育质量提升。坚持以“让学生自信融入社会”为目标,推动全省随班就读的4106名残疾学生和普通学生接受同等教育,共享学习资源、共同成长,为将来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发展职业教育,在开齐开好国家文化课程的同时,积极开设烹饪、家政服务、掐丝艺术等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帮助残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累计培养中职毕业生414名,就业率100%。建立省、州、县三级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发挥全省36家医院康复科、73家社会机构作用,年均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康复医疗训练服务8000余人次。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工作,各地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校均配备必要的康复设备和医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