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规范政府采购,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多项具体举措。
《方案》明确,要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区,发布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政策和资讯。实现政府采购盟市间远程异地评审,提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公正性。开通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模块履约保函功能,具备履约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条件,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互认,降低同时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供应商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供应商满意度。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着力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区一张网”。推动适合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交易,逐步实现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平台“一网统管”。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为基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一地注册、全区通用”。加大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全流程各环节实现交易进度和流程数字化管理。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提高保函使用便利度。
据了解,《方案》聚焦“六个工程”和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群众办事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提出160项具体任务。其中,针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从推动“蒙速办”政务服务品牌再升级等12个方面,提出61项重点任务,着力推动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针对优化要素保障环境,从优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保障等3个方面,提出20项重点任务,着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的要素供给成本;针对优化法治监管环境,从推动营商环境立法等11个方面,提出52项重点任务,着力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权益;针对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从营造企业创新发展环境等3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任务,着力打造更优产业生态环境;针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从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等3个方面,提出8项重点任务,着力营造重商安商亲商爱商的氛围。
《方案》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到2024年底前要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121项重点任务;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部重点任务并持续推进,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