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始终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按照省、市统筹部署,深入分析研判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症结,着力推动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临淄区慧服务平台建设、安全管理、从业人员审核备案、年度检查等10余项工作案例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转发推广,全区校外培训市场整体平稳有序,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高位推动,打通系统治理纵向通道
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由临淄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召集人,高位部署重点任务,自上而下明确任务目标。在寒假专项整治工作中,公安、消防救援及各镇(街道)主动作为,成功排查整改问题隐患140余项。临淄区教体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校外主战场、校内主阵地”原则,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将规范治理的措施、非法培训的危害传递到学校和家长,赢得广泛支持和理解。同时,临淄区将培训机构日常巡查检查和整改验收纳入督导工作,划分16个督导责任区,组织80余名责任督学,每季度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压实监督责任。
发挥部门合力,理顺综合整治横向链条
通过协调临淄区委编办,教育、文旅、科技、公安、消防、人社以及各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基层一件事”工作机制,梳理更具针对性的工作职责,各部门结合“一件事”工作职责深入开展监督管理,提升治理效能。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校外培训退费维权“首接负责制”,采取合同审查与现场执法调解相结合手段,督促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形成校外培训领域退费诉求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双方权益。2023年,教育、市场、卫健部门联合开展0至6岁托育、托管、小饭桌等机构排查检查,对机构注册经营范围和实际经营行为开展比对排查,分别对托育、托管、培训服务行为进行整改规范。
部门协同发力,创新推动治理工作落实
针对校外培训人员师资、教育培训、经营财税、聘用劳资、安全管理等多个领域的监督管理,临淄区充分发挥部门专业性特点,激发部门参与能动性,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态势。结合重新审核登记的契机,临淄区在“分类监管”工作中实现创新突破。与审批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注册规范流程和材料清单。会同住建部门理清消防备案(验收)审批规程,确保“登记即规范,发证必合规”。与文旅、科技部门协同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项目审查,由机构根据培训服务主项类型,自主选择“科技类”和“文化艺术”类,综合重新审核结论,换发办学许可证,并在办学许可证上标明双主管部门。“双主管”制度实施以来,文旅局、科技局高度配合积极参与,主动了解人员管理要求和培训课程管理制度,同步开展日常巡查检查,深度参与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2023年底,三部门联合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结果,推动“双主管”制度基本建立。
聚焦风险隐患,守牢安全稳定红线底线
充分研判消防安全、人员安全领域风险,坚决守牢生命财产安全底线。将消防备案(验收)作为培训机构审批登记的中心环节,采取多部门联合勘验方式,把严入口关。联合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开展整治规范,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对于存在严重隐患的单位,采取临时查封、公开通报等手段予以整治。人员管理方面,临淄区定期调度任课教师守法情况,并联合公安部门对个别人员开展针对性排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要求依法解聘。以“风险即隐患、隐患即事故”的态度,不间断、全方位开展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