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修订并印发《成都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优化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健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印发《成都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办法》,在“科学研究系列”单列增设“成果转化为主型”职称评审类型,设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三个类别对应的成果转化业绩条件,降低论文、项目等指标要求。
构建组织协调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领导小组,构建统筹协调机制,统筹科技、国有资产等有关机构。成立产业发展研究院,与相关企业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赋权试点改革、校企对接等工作。优化部门职能,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管理机构,整合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等职责,实现“创新创业能力培育—项目孵化—成果对接—成果转化”全过程精准衔接。
推进服务平台建设。成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建设“西藏研究院”,派出专门人员深入西藏各地市州县,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服务;持续深化成都理工大大学科技园建设,2023年度新增入园企业24家,在园企业达到87家,年度总产值4.05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