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建立统一、开放、互信、多元的智慧政府采购生态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化、数字化、智能化,从而缩短采购周期,降低采购交易成本,打通关键堵点,形成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这需要建立开放的体系构架,统一全国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注册认证;制定数据交换标准,实现跨区域交易平台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互信的安全机制(业务系统注册管理、网关访问控制、认证访问控制等),提高电子采购平台访问和服务的交互性、便利性和透明度。
——改进技术手段,推进数字采购。《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提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笔者认为,数字采购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以按照“一切业务数据化、一切数据业务化”的思路,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制定交易数据规范(对数据源、代码标准集重新定义),重塑交易流程和环节。通过数字化分析、流程再造、综合赋能等手段,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优势,全面实现数字技术覆盖各项业务线上集成化办理,构建采购业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新模式,为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提供全方位、无死角、无障碍的数字化服务。
——完善采购方式,健全交易机制。为适应国际上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方向,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律的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笔者认为,需要拓展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创新设计适应不同行业与领域的采购方式,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完善竞争性采购方式体系,优化评审因素设置,创新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健全采购工作程序。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结果导向。《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这需要严格把控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方式选择、评审专家抽取以及合同履约验收等环节,同时推动采购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以及采购管理与预算一体化工作无缝衔接等。
——强化内控建设,加强采购监管。将采购内控制度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形成业务流程与控制规则的双闭环管理。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主动预防监管体系以及采购风险预警管控机制,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跟踪与管理,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采购内控体系。
——严格成本管控,实行绩效管理。加强采购的全生命周期成本管理。一方面,解决好采购交易成本控制问题,既包括采购人采购成本、代理机构成本、供应商交易成本等问题,也包括采购市场主体公平性、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等制度性成本问题;另一方面,要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推动绩效目标管理与采购需求管理、绩效运行监控与采购计划执行、绩效评价与采购履约验收、评价结果运用与采购问题整改等环节相结合,构建全方位采购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规范不当竞争,破除区域壁垒。提高数字化采购水平,清除政府采购市场的准入限制,让采购人、供应商等在一体化平台中平等参与、平权运作、平安交易。
——优化营商环境,培育采购市场。2023年5月,世界银行公布了评估全球商业和投资环境的操作性手册文件,首次将政府采购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即政府采购由原来的观察指标上升为正式指标。笔者认为,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大潮,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就必须积极适应国际规则的变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与做法,加快建立我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作者系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