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做了相应减免,并向企业推广“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切实减轻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进一步优化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对于投标保证金,《通知》明确提出,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不得超过1%。预计今年全市将有超过70%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金额超过3600万元。
对于履约保证金,《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减免诚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若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要按照法律规定的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降低到不超过5%。其中,对中型企业收取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数额降低到2%。
同时,积极向企业推广提供保证金电子保函产品的金融平台。企业可通过“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完成电子保函的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操作流程,该平台提供多个金融机构的电子保函产品,打破了传统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电子保函产品,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郑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