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青岛市在前期开展绩效评价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市范围实施全过程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得以全面升级。
据悉,自2020年起,青岛市选取了3个区市5个市直单位进行试点,在采购人自评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评价。2021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青岛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修改完善,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建立起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青岛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指标体系》突出10个环节7大特性。《指标体系》涵盖政府采购全过程,对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意向、采购需求、组织采购、合同订立、履约验收、资金支付、采购质量和采购内控管理等10个环节进行评价,突出规范性、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政策落实性、公开透明性等7方面特性,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指标体系》全面,评价方法也更加科学有效。青岛全市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指标体系由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60个三级指标构成,包含整体评价指标和项目评价指标,实现了采购人对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全面评价本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效率的目标。
在推进进程上,青岛市财政局按照“三年一个周期、每年不低于三分之一”的原则确定每年承担绩效自评的预算部门,三年覆盖所有预算部门。“我们力争以点带面、以面带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采购工作提质增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上述负责人表示。
为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青岛市财政局还将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整体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不断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依据,全文向社会进行公开。监管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采购人进行整改,并将失信行为纳入诚信管理系统进行记录,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送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