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财政厅决定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优化专家选聘机制,修改完善评审专家信息,加强专家队伍日常管理。
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申请人的职称类别、职称专业,参考其工作经历和获奖情况等信息,严格审核专家评审专业类别。同时,为提高政府采购专家使用效率,增加专家专业覆盖面,辽宁省财政厅还对专家审核标准进行部分调整和规范,将技术类专家选择专业科目的级次由末级调整至4级或4级以上级,申请人单个技术职称最多可申报不超过3个调整后的最末级科目,多个技术职称的申请人最多可申报不超过6个调整后的最末级科目,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适当放宽审核条件。
辽宁省财政厅还强调,各评审专家要按照专家选聘机制要求和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及时申请变更。评审专家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造假,将按照规定予以解聘。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本地区政府采购专家日常管理。通过专人现场核查、监督检查等方式,依法查处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的问题。对于发现评审专家信息不实、私自建立微信群、与供应商、代理机构或专家之间互相串通,以及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存在履职不认真、发表倾向性意见、未按文件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组织评审活动时抽取专业与计划备案品目不符、刻意回避评审专家、未按规定发放评审费用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辽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