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监管 让政采活动更规范
——宁夏回族自治区探索推进政采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工作综述
6280项合同超期公示预警,800余个不合理条件和敏感词在采购需求环节被提醒记录,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账号缴纳保证金、在同一MAC地址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筛查拦截,48名评审专家抽取次数异常,2家采购单位拆分采购项目预警……
这份亮眼的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成绩单,生动诠释了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持续提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便利度,探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以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助推政府采购“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发展带来的诸多变化。
构建电子化交易新模式
制度建设是引导电子化交易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探索建立了“1+3”的电子化交易行为制度,即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辐射配套制定第三方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方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标准及电子化交易场地和设施标准要求,确保电子化交易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同期,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发并建设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从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开展试点,逐步推广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并引入社会第三方依法建立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增加电子交易服务供给。
系统建起来不难,难点在于实现真正的互通互联。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推进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对接,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积极参与自治区公管局二期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信息化改造项目,打通在线澄清、磋商、谈判、演示等交易堵点,以开放姿态接纳有意向在宁夏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业务的系统平台,并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有效开展对接联调测试工作。“近期,我们还尝试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审,联合多个市县完成23个区内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项目,为解决评审专家资源不均衡、抱团评审等问题进行了有益尝试。”该负责人介绍说。
当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已实现全流程信息互通互联,采购计划备案、开标信息、评审过程、中标结果、合同履行等信息实时共享至各级财政监管部门。
打造数字化监管试验区
系统迈进电子化时代,监管也要跟上步伐。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从政府采购活动各环节入手,利用信息化手段,补齐监管制度漏洞。
在采购需求模板编制环节,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分标段细化需求内容,固化基本资格条件及评审因素,梳理不合理、歧视性条件敏感词词库150余条,对采购需求中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的情形提前进行筛查预警。例如,独立法人、注册资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营业收入等关键词,CMM认证、RoHS认证、UR认证、SAA认证等未获得国内有权机关认可的由境外机构出具的证书,微软认证、华为认证等特定企业人员认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国家已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
在投标文件编制阶段,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优化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项目6种采购方式15类采购文件模板,内嵌55项信息化防腐措施,编制供应商投标文件模板,实现了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有效对应。
在交易阶段,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分类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化监督预警规则,设置电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风险点30余个,如,采购公告不满足法定期限、不足3家开标、不足3家评审、价格分值设置超过法定要求、评审专家组成不满足规定条件等。同时,将法律法规有限制性、禁止性规定的事项内嵌交易各环节,采购流程设计为“单行道”,通过系统锁定功能,约束采购活动只能在规则内运行,对采购活动中可能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自动电子抓拍,预警提示告知,全程记录留痕。
“此外,我们还将电子化交易系统纳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电子化交易系统年度等保测评和不定期检测机制。”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
推动全链条公开阳光化
数字化监管产生了大量的数据信息,将这些信息晒在阳光下,可以有效“防腐”。
为此,一方面,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模板,明确发布主体、时限、内容、渠道及依据,实现采购项目从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合同履约等全流程信息公开;另一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实时互通共享。
2023年度,宁夏公开各类采购信息43960条,其中采购公告信息16923条、合同公开18733条、履约验收8304条,公开各类行政执法信息447条。
“我们还建立了透明度评估机制,通过区、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对采购人内部管理、信息发布、质疑投诉、配合评估等五个方面综合打分,量化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上述负责人补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