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北京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招标工作务虚会,研究讨论未来一段时期学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思路举措。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许葵分享了财政部官网发布的“某高校电子学院8寸探针台采购项目”行政处罚结果公告,并以此为切入点,深入剖析了如何认定采购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形。许葵提出,应进一步提升自我警觉、强化岗位职能,在采购文件编制、招标代理机构管控等关键环节把好关、守好位、尽好责,全面推进学校政府采购工作的高质高效开展。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刘建武在总结发言中提出,做好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必须牢守“三条线”,即严守规章制度的“生命线”、 严把防线关口的“警戒线”、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荣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