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突出第一标准,强化思想引领。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由校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党委常委会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压实院系党委主体责任,要求院系党委书记、院长系主任深入了解本学科领域人才状况,以学科建设为出发点建设人才梯队。成立教师工作委员会和党委教师工作部,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和专项巡视,实现教师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全覆盖。积极选树教书育人典范,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在人才引进、教师聘用、晋级晋升、年终考核等环节,党委教师工作部和院系各级党组织强化对申请人的考察,切实把好政治关师德关。2022年,开展政治把关、师德评价5000余人次,并完成全体教职工师德年度考核。
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系。实行教师分系列管理制度,根据岗位职责设置教研系列、教学系列、研究系列等3个职务系列。统筹推进聘用制度、聘任制度和薪酬制度改革,科学设置岗位职责、评价标准、薪酬待遇,激发各系列教师的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学校统筹与院系为主体相结合,积极探索与学科特点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对改革思路和改革方案中共性的部分,由学校统一考虑;在体现院系和学科差异的部分,由院系在征求教师意见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目标自主确定。工科注重引导和鼓励教师从事高水平研究,不断创新团队组织形式,为国家社会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理科鼓励教师自由探索,积极拓展学术前沿,不断提升基础研究水平。人文、社科、艺术等学科注重建设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引导教师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努力提高学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将教研系列、研究系列副高及以下职务的聘任权力下放到院系,由院系按标准程序进行聘任,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核准。建立准聘长聘制度,对教研系列教师准聘期间(一般为6年)教书育人、学术研究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达到相应聘任标准并通过长聘考核的教师,与其签订长聘合同,为具备学术志趣和学术潜力的优秀人才从事长周期、基础性、前沿性研究提供环境条件。
强化育人导向,推进分类评价。在教师评聘时明确教学工作量,要求教研系列教师至少保证40%的工作量用于课堂教学、本科生班主任等工作,另有不低于5%的工作量用于课堂教学外的学生教育工作。在教师职务晋升时,加强对教育教学的业绩考核,要求教师在个人申报时阐述其教育理念、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及教学学术突出成果等,由院系教学委员会进行审查鉴定;同时,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教学主管部门对其课堂学时和学生评教情况进行审查,引导教师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和水平。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的学术评价制度,实行代表性成果制度,强化对学术研究影响力和创新性的评价,引导教师确立自身学术方向,并关注成果的多样性。要求评审专家不简单地从各类量化指标进行片面比较,强化对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多方面的综合考察,推动评价更加全面综合。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同行专家评审制度,规范同行专家遴选、同行评审函等工作流程,坚持“尊重学术、公平公正、慎思明辨、集思广益”,不断提升学术评价的客观性,努力构建坚守诚信、崇尚创新、鼓励探索、敢于担当的良好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