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近日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的采购、配置、使用、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标准依据,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标准化管理。
据了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的数量多、标准不统一,此前,企业生产和单位采购时均没有统一尺寸、规格和性能方面的要求,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采购,也不利于开展资产调剂共享。《指南》面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及所属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推荐了办公桌等八种通用办公家具的规格和性能指标。在规格方面,推荐家具外观和主要尺寸,有利于规模化生产和采购,推动形成标准化配置。《指南》在实施一段时间、形成规模效应后,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购置资金。在性能方面,明确家具的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和环保要求等,促进通用办公家具的长期有效使用,减少采购频次。在配置标准方面,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有关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厉行节约,办公家具规格应与办公用房面积协调一致,数量和价格不得高于相关标准。
《指南》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指南》印发,大规模配置更新现正常使用的通用办公家具。其中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在用的通用办公家具,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配置通用办公家具优先通过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采取调剂方式予以保障。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制定配置计划,执行配备标准,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后,参照《指南》要求配置通用办公家具。
《指南》相关指标、参数和样式是推荐性、参考性的,不作为强制性要求。教育、医疗、科研等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类家具,从其规定执行。鼓励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依据《指南》,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规格和性能管理的具体方案。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