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启东市财政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五措并举规范处置政府采购争议,不断提高投诉处理水平和能力,着力保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打造政府采购领域的良好营商环境。
正确分类处置。对符合质疑投诉条件的,启东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不符合质疑投诉条件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告知。符合信访举报条件的,及时告知投诉人将质疑投诉转为信访举报。
及时响应处理。在接到争议案件后,启东市财政局第一时间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发出答复通知书,并及时分析研究各方答复意见。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情形、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果断发出暂停政府采购活动通知书,避免采购项目进入履约环节,造成不良后果。
开展专家论证。对投诉处理中涉及采购产品技术参数问题,召开第三方专家论证会,形成专家论证意见,作为投诉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法定依据。对投诉处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征询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专家意见,合法合规处置争议。
妥善调解争议。对于投诉人无明确事实和法律依据,经调查未发现采购活动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投诉案件,启东市财政局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消除投诉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之间的矛盾和误解,确保政府采购活动正常开展。
严肃责任追究。启东市财政局发现相关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或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倾向性条款等违法违规线索后,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据了解,今年以来,启东市财政局在已处理完毕的9个投诉件中,出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的有3件,其余6件都通过调解解决,调解结案率达67%,切实起到了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作用,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同时,大大降低了后续可能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风险。(张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