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坚持明确方向、强化保障、突出师德、深化改革、分类施策,不断增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坚持政治引领,打造“有信仰”的教师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指导各地各学校不断完善教师理论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区学校深入落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各级学校领导班子。加强教师党支部建设,持续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全区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率达到92.6%;持续健全“双培养”机制,努力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强化师德涵养,打造“高品德”的教师队伍。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的首要要求。注重教育培训,把师德教育纳入“国培”“区培”计划,作为教师培训的必要内容。2023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培训89个班次、6600余人。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思想铸魂”“固本强基”“以案促学”“师德引领”等专题学习内容,指导各地各学校广泛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演讲宣讲、“师说”微视频展播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抱负。严格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和从业禁止制度。自治区教育厅协同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治理,通过组织各地各学校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讲座、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等形式,确保筑牢红线,守牢底线,累计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近2000次,参加教师达10万余人次,努力稳固师德师风持续向好的态势。
加大支持力度,打造“有地位”的教师队伍。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将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将依法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情况纳入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作收入的联动调整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有关政策的通知》,从2021年起,单独核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等绩效工资,进一步提升教师收入水平。深化教师评价改革,修订各学段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注重以能力、实绩和贡献对教师进行全面评价,不将论文、科研等作为一线教师参评职称的硬性要求,畅通教师发展渠道,引导教师聚焦教育教学主业,坚守三尺讲台、潜心教书育人。
关爱乡村教师,打造“能奉献”的教师队伍。积极改善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为山区、川区乡村教师分别提供每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同时通过建设周转宿舍、定期组织疗养等举措,不断提升乡村教师的生活保障水平。推动职称评聘向长期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中小学教师倾斜,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农村教学岗位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限制,直接参加职称评审,构建“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制度环境,努力推动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注重典型宣传,打造“受尊敬”的教师队伍。制定《特级教师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定期组织“全区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塞上名师”“最美教师”等选树活动,鼓励各地各学校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努力提升教师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优秀教师先进典型事迹,持续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四有好老师”等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会同省内报社、电视台,刊载“四有”好老师先进事迹36篇,制作《名师在线》直播22期,积极营造向榜样学习、向榜样看齐的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