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延安市财政局组织召开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会议,听取各县(市、区)和经开区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再推进再提升作出安排。
会议要求,要坚持“抓住重点、突出关键、突破难点”的原则,抓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的落实。
一是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要从项目备案环节抓起,坚决夯实采购人责任,明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应享尽享。二是在维护统一开放的市场秩序方面,要坚持“非禁即入”,监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法确定供应商的主体资格和资格条件,不得对任何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是在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方面,要坚决落实不收、减收、免收采购文件费用和保证金政策。杜绝单一形式收取供应商保证金、只接受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只接受电子保函等问题发生。坚决清理到期保证金,落实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政策。要大力推行政采信用融资。四是在提高采购效率方面,要监督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落实采购项目签约、验收、合同价款支付的限时办结机制,并抓实抓好。五是在强化管理和执行保障方面,加强培训宣传和制度建设,做好对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以及对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监督评价,以有力有效的举措保障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政府采购监管人员必须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把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对存在的落实不全面、进展不平衡、监管不力等问题,一定要认真梳理,细致分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一是强化领导,夯实责任。要紧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的落实落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尤其要担责负责。二是落实政策,规范工作。要坚持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协同发力,既要全面精准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又要及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新出台的各项政策,以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工作规范。三是创新举措,加强监管。要用好传统监管手段,在项目备案环节,加强对易出现问题环节,如项目属性确定、采购方式选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式确定等的指导,消除风险隐患;在项目实施环节主动介入,加强对容易引起质疑投诉的,如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立、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的细化量化等的把关,防止对供应商出现差别待遇或歧视情形。要用好市级创新实施的“约束+提示”机制、“抽查+反馈”机制、“联系+督促”机制,切实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实效。
此外,会议还对“832平台”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事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安排。 (王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