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布局“好寄宿”。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十四五”教育规划以及各个专项规划,征求广大师生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出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县级主导、统筹推进”原则,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计划、西部初中工程、校安工程等,布局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45所,覆盖中心场镇100%。
改善条件“寄好宿”。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要求,规范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宿舍、教师周转宿舍,达标配备试验设备、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等设施设备,改善学校食堂、厕所、运动场地等环境条件。累计建成学生宿舍22.11万平方米,可提供床位44220个,占农村在校学生总数71.35%。
统筹保障“寄宿好”。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师激励奖励办法,建立城乡学校常态化对口支援机制,探索农村寄宿制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资源集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采取自主招聘、购买服务、社区派驻等方式,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宿舍(公寓)管理员、校医等服务力量。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年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增长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