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
专项培养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
鲁教职函〔2023〕32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10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确定“烟台职业学院+玲珑集团有限公司+装备制造大类+自动化类+现场工程师联合培养项目”等50个项目为山东省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现予以公布。
各项目学校要联合合作企业,紧密围绕人才紧缺技术岗位需求,以中国特色学徒制为主要培养形式,共同建设一批现场工程师学院,培养一批具备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善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要重点围绕校企联合实施现场工程师培养、推进招生考试评价改革、打造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助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等方面,探索形成一批先进制造业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的先进经验、培养标准和育人模式,更好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