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挖掘政府采购数字潜能,依托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搭建了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采数金平台”),近日已上线运行。
记者了解到,“政采数金平台”是吉林省财政厅为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搭建的无抵押、无担保多元化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具有金融机构覆盖面广、融资产品种类多、业务办理实效性强等特点。该项举措旨在打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造成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升中小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活力,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起到“支小助微”纾困帮扶作用,为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力提效。
政府采购数字金融产品无抵押无担保,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电子商城、全流程电子化系统与“政采数金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合同融资贷、信用流水贷、电子保函提供自主选择、智能匹配、额度生成、线上审批、线上放款等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支撑。
吉林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政采数金平台”的服务模式。一是合同融资贷。政府采购供应商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在线融资服务。适用范围包括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中小企业。二是信用流水贷。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入驻供应商凭历史交易流水,向金融机构申请在线融资服务。适用范围为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入驻供应商。三是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分投标保函和履约保函,投标保函是以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是以金融机构或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适用范围为吉林省政府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或中标(成交)供应商。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财政厅要求政府采购各方都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中小企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引导中小企业知晓了解和用好用足合同融资贷、流水信用贷和电子保函,鼓励本地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数字金融业务。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允许中小企业以保函(保险)代替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支持中标(成交)供应商开展合同融资贷款。
各级预算单位应全力支持、配合供应商开展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选定的融资银行与合同中约定的回款账户不一致的,预算单位根据供应商申请,在吉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合同备案后进行账户变更(合同变更)。各级预算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或延迟支付合同资金,不得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拒收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政采数金平台”要与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接合作,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不断完善“数字金融”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按照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确定。
供应商要增强诚信意识,不得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融资银行回款账户,收到采购项目付款资金后,第一时间进行还款,禁止将资金挪作他用,对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金融机构反馈。对弄虚作假、拖延或拒绝偿还贷款等违规行为的供应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