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切实组织实施好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积极调整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通过财政预算拨款方式安排、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相应的财政预算拨款。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增强市场承接主体的承接能力。进一步加大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教育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力度,增强就业服务扶持,聚焦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等。有效探索在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助残服务等领域制定行业管理规定,明确部门系统协同推进购买服务改革的任务要求。
二是持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注重科学安排、讲求绩效、防范风险,不断提升监管水平。严格遵照执行《江苏省2023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准确制定并设置市级购买服务目录。坚持先有预算安排、后购买服务原则,对于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的事项,及时编制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预算未安排的事项,不得开展购买服务。聚焦重点领域评价,选取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且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类及预算金额较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苏采云”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计划编报、签订合同、履约支付等电子采购全程留痕、细节可溯。
三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机制创新。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在改革政策研究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坚持共建共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督查整改机制,认真开展全市购买服务专项整治工作,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时报送全市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以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为依托,搭建全市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政策法规信息、指导目录、典型案例等。建立宣传引导机制,通过编印政府采购政策汇编、组织政策宣传月活动等多种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相关工作,着力营造共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