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我国已积累了大量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数据,这些数据从形式上包括文字、图像、声音等,从生成过程上包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数据、确定采购方式数据、评标过程数据、签订及履行采购合同等过程的大量数据,成为政府采购体系非常可观的无形资产。笔者认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决策者和行政监管部门都可以通过大数据辅助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的问题。
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面,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采购最基础的工作,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单价、项目实施时间等。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预算单位技术水平所限,有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造成有限的政府采购资金被大量浪费。笔者认为,通过大数据分析,可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项目进行类似项目分析,使政府采购预算单位按要求分类,进行政府采购规范化操作。同时,参考预算单位相关的历史采购项目,对各省、各部门所有同类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采购内容进行大数据分析,并将结果作为主要绩效评价内容,增强预算执行进度的实时监督性,为决算编报提供数据基础。
在政府采购方式应用方面,有的采购人用种种借口和方式回避或变相回避政府集中采购,主要是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巧立名目力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本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等。笔者认为,这些操作在大数据下将无可遁形。比如,对于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情况,通过项目数据画像,很容易分析出项目的关联性,判断项目是否化整为零。又如,对于巧立名目力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况,只需对供应商进行数据画像,对各类似采购项目进行对比,利用案例研判就可以看到这个采购方式是否合理,并将该单一来源采购作为案例应用于类似的采购项目中。
对于高价采购、暗箱操作等问题,主要原因是竞争不充分、过程不透明。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对采购项目的属性情况(新、改、扩、续、升级等)进行判别,确定该项目的真实属性。通过对采购人画像,可以对其政府采购习惯和行为进行分析,也可以看到是哪些供应商在为该采购人服务,并对这类项目进行深入挖掘,看看是否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的行为。通过对供应商画像,可以分析该供应商的参与度数据、同类项目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报价,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