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佛山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2023版)》(以下简称《操作规程(2023版)》),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
据记者了解,《佛山市市级政府采购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2015版)》印发以来,对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采购理念、采购方式、采购流程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不断完善,《操作规程(2015版)》已不适应政府采购事业新发展阶段的需要。今年佛山市对《操作规程(2015版)》进行了全面修订。
“此次修订后的《操作规程(2023版)》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平性和便利性,提升政府采购绩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佛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修订后的《操作规程(2023版)》共11章76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10个方面。
一是从源头上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在总则环节增加“政府采购限额管理”的要求。明确在一个财政年度内,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类别累计资金数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采购人不可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采购,但项目预算调整除外。二是增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意识。在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环节,强调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明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程序,明确采购人可以“二上预算数”为依据先行启动政府采购活动,合理统筹预算安排和政府采购项目进度。三是强化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需求管理。政府采购前的准备是新增章节,分别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开展要求、范围、步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强调采购人要结合采购需求特点对采购计划的实施作出安排,有效减少违法违规设置采购文件评审因素,降低廉政风险。四是落实落细政府采购政策。这是新增章节,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四部分组成。其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主管预算单位在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须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并明确了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文件编制要求。五是健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章节新增“政府采购计划与预算管理”“采购人信用承诺”“政府采购项目类型”“设置采购包”“细化采购需求清单”等内容。同时,重点明确了达到预算资金核实限额标准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须经市财政部门完成资金核实前置审核。六是明确特殊政府采购事项工作内容。自2020年以来,广东省和佛山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进口产品采购、单一来源采购作出了从严从细的工作安排,所以《操作规程(2023版)》对上述工作进行了重新的梳理和指引,并调整“采购文件论证”限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七是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新增“合同备案类型”“合同履行”内容,明确不同类型的合同备案程序和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等情形。八是健全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制度。作为新增章节,明确了履约验收的原则、履约验收的主体、项目验收的民事关系,健全组织验收的时间和内容、组建履约验收小组的要求、履约验收的程序和发布验收结果公告。对于电子卖场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进行了简约化和规范化处理。九是规范政府采购档案管理。采购活动记录应当包括的内容新增了“采购需求调查以及一般、重点审查文件”“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审专家选取方式、随机抽取专家的记录”等方面内容。十是从严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作为新增章节,佛山市财政局梳理提炼了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并提出了佛山市完备的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体系的意见建议。
此外,《操作规程(2023版)》还设置了应急预案情形,允许采购人直接向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办理备案手续。新增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明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范本等附表,方便采购人按图索骥开展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