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农业大学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严格问责并行”的原则,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建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考核制度体系,全面提升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
聚焦考核制度 规范考核流程
学校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提高,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考核、日常业务管理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2021年,学校制定《山东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学校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从事学校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并对代理机构进行日常业务管理、监督、考核;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采购代理人员业务能力、代理服务水平、项目单位评价等方面。《办法》同时列出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代理业务过程中的负面清单。2022年,依据《山东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山东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评价指标、组织形式、结果使用等内容。通过各类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规范、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管理有依据、考核有标准。
聚焦考核内容 提升综合能力
《山东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包括采购代理人员理论知识能力、代理省内高校项目能力、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编制能力、采购管理人员评价。在采购代理人员理论知识能力方面,选择近年来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培训题目,建立理论知识题库,通过答题考试的方式考核代理人员理论知识能力。在代理省内高校业务能力方面,参照2022年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作为评价依据。在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编制能力方面,随机选取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2年度两个项目,对项目论证、采购文件编制、专家费支付等方面进行打分评价。在采购管理人员评价方面,由学校采购管理人员,对代理人员组织能力、服务水平、档案编制等方面进行打分评价。考核内容的分类,综合了理论知识、市场认可度、业务实践、服务水平等方面,考核体系更加全面系统。
聚焦考核指标 量化评分标准
《山东农业大学采购代理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确定四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每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按不同权重比例计入总分。在合理分配不同考核内容权重基础上,对各部分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在采购代理人员理论知识能力方面,由采购代理机构选择2名服务学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答题,以最高一次得分计算。在代理省内高校项目能力方面,代理山东省高校项目数量、代理山东省高校项目金额分别进行考核评分。在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编制能力方面,分为资格条件设置、评分标准设置、采购合同编制等10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均对应相应分值。在采购管理人员评价方面,分为项目组织能力、服务能力、档案表编制能力等5项评价指标,每项指标均对应相应分值。通过权重划分、指标细化、量化评价的方式,考核范围更加全面、考核重点更加突出。
聚焦考核方式 丰富评价渠道
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采购代理人员既要掌握理论业务知识,更要具备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工作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三结合”方式组织实施。在采购代理人员理论知识能力方面,将理论知识题库嵌入学校采购管理系统,代理人员全部线上答题、限时进行、自动计分;在考核结束后,题库作为采购代理人员理论学习的重要途径,可随时、随机线上学习,同时,学校采购管理人员也可登录系统随时学习理论知识。在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编制能力方面,重点考核代理业务的实践操作,邀请省内高校政府采购专家进行独立打分,评价过程更加客观、公正,评价结果更加全面、精准,同时,加强了省属高校同行业间的交流。采购管理人员评价,由学校参与采购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独立打分,做到全员参与、人人有责。
聚焦考核结果 注重考用结合
学校实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旨在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升采购代理人员执业能力。学校根据考核情况,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本年度代理业务量分配的参考条件,作为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的参考条件。学校对考核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研讨,制定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学校始终秉持充分竞争、注重实绩、严格考核的原则,常态化做好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监管工作。
(作者单位:山东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