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上海市财政局总经济师郑长林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以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作为政策重点,坚持预留份额和价格优惠两项政策两手抓,加大政策服务力度。
据介绍,《政策措施》在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完善民间投资融资服务、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等4方面推出20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方面,《政策措施》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坚决破除隐性壁垒。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在企业投资领域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不得拒绝使用保函。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郑长林表示,为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2022年以来,上海市先后出台了《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持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增加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据统计,2022年全市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到842.91亿元,占政府采购总规模的61.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430.37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1.06%。《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政府投资工程,预算主管部门要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的要求,依托预算约束增强该项政策执行方面的刚性,同时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下一步,上海市财政局将按照市政府要求,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在工程采购领域,将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作为政策重点;在货物和服务采购领域,坚持预留份额和价格优惠两项政策两手抓。通过以上政策组合,推动政府投资有效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切实提高政策服务力度,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领域的竞争力和获得感。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