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宜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诚信履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宜昌将采用行为量化记录的方式,即对供应商在市级网上商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交易行为进行认定和记录,对良好行为进行激励,对不良行为进行惩戒。
根据《办法》,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管理实行“评分等级+黑名单”相结合的制度。对良好行为给予奖励加分,一般不良行为给予惩罚扣分,通过量化积分的方式评定各入驻供应商评分及等级。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档案包括量化评分、等级、是否列入黑名单等情况。行为量化记录信息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资质资格信息、提供的服务和货物信息、人员信息等基本信息;项目业绩、合同履行情况等良好行为信息;违反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市有关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等不良信用信息。评分等级设置“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评分等级。
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信息录入按照“客观、公正、实时、动态”的原则开展,同时建立行为量化记录信息申诉与复核制度。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评分的计算公式为:行为量化记录评分=起始基础分±行为量化记录分。根据供应商的不同得分划分不同的等级,其中行为量化记录评分在120分以上的为“优秀”,评分在90—119分的为“良好”,评分在60—8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供应商。首次入驻的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评分分值默认为80分。具体记分期限按《宜昌市市级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分标准》执行;记分期限届满,该项记分系统自动清零。入驻供应商累计行为量化记录评分由网上商城系统自动实时统计,汇总形成入驻供应商累计行为量化记录评分分值和等级。
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管理是工具,如何把工具用到实处,实现高质高效的监管是目的。《办法》明确了行为量化记录档案和评分等级的实际运用方法。对行为量化记录评分连续两年达到120分以上的入驻供应商,在“宜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自动加挂“优秀供应商”标识;已加挂“优秀供应商”标识的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被记录后将自动取消标识。行为量化记录评分等级为“不合格”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该入驻供应商发出《市级网上商城入驻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结果提醒函》提醒入驻供应商。同时,在市级网上商城进行标记,提醒采购人谨慎选择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办法》明确,供应商信用承诺和信用管理将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作为对供应商事中事后监管、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监管部门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中,若发现信用承诺对象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应当记录不良信用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的失信惩戒机制进行管理。财政部门严格依法做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按照失信行为发生的领域、情节轻重、影响程度等,依法实施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应依法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分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供应商进行行为量化记录,汇总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评价,建立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档案,及时公布供应商行为量化记录信息,根据供应商的行为量化记录状况进行分类管理和标记。采购人及时在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供应商参与市级网上商城行为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