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银川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算预留比例。
数据显示,一季度,银川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授予中小企业比例达到92%,其中,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2.49亿元,中型企业合同授予金额0.20亿元,小微企业合同授予2.09亿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在银川市得到有效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在持续降低交易成本方面,严格落实《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用等级为A级的投标供应商免收投标保证金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降低交易成本,确保供应商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截至一季度末,银川市累计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1549万元。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银川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着力发挥财政部门的宣传、引导、服务作用,推动“政采贷”助力企业发展,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与合同等为供应商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切实解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季度,全市已累计完成“政采贷”业务19笔,合同总额达5142.65万元,线上融资总额达3933.5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实施“不见面开标”方面,认真落实《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对进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除必须提交样品或现场演示的项目外)试点开展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工作。一季度,银川市共完成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28个标段,交易金额1.43亿元;“不见面开标”项目85个标段,交易金额1.06亿元。
下一步,银川市财政局将继续紧盯政府采购关键环节,找准制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短板,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不断改进薄弱环节,提升采购人依法规范采购能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运行环境。同时,依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切实加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加快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网上交易功能,打造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切实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进一步缓解供应商的运营压力和交易成本。
(勉钊)